你可以看一下上海的药品目录,里面有些是甲类药,有些是乙类药,乙类还分乙10%,乙20%等等。
如果某个药是乙10%,单价100元,意思就是说,这个药首先10%是需要个人承担的,剩下的90元再根据个人的报销比例医保和个人按比例承担。
分类自负一般意义上是医保不予支付的,但它是有区别与自费的。
自费是不在医保范围内,分类自负是在医保范围内而医保不予支付。
在某些情况下,医保是可以支付的。比如说,居民保险的参保人,就不需要自行支付分类自负,因为在这个保险下,是没有分类自负的。只要这个药品是医保范围内的,就直接按比例支付,该50%就直接一半。没有10%或20%需要先个人承担。
另外就是分类自负是积累在医保系统里的,当医疗费用过高,需要进行综合减负的时候,分类自负这部分费用是可以累积在可报销费用里的。
市总工会就报销分类自负部分,那个人自负、自费、自付的钱就不可以报吗?
需要自费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