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只要是公司拖欠一天就可以主动提出辞职,并向公司要求足额工资,而且可以按照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请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单位欠薪,构成违约,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
一年之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及起诉维权。
自己辞职,依法不予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