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应当遵守的最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
一、“爱国守法”,强调公民应培养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和护法。
二、“明礼诚信”,强调公民应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诚恳待人。
三、“团结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和睦友好、互相帮助、与人友善。
四、“勤俭自强”,强调公民应努力工作、勤俭节约、积极进取。
五、“敬业奉献”,强调公民应忠于职守、克己为公、服务社会。
“爱国守法”是公民对国家的最首要的道德义务。公民应当热爱国家、建设国家、保卫国家,维护国家的尊严,保守国家的机密,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把对国家的一切义务和责任看成是自己的天职。“守法”是公民道德的最低层次的要求。
公民应当维护法律确定的最基本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尽法律所规定的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爱国主义”体现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公民通过爱国守法去实践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
“明礼诚信”是公民如何待人的道德规范。在我国,无论在何种场合,无论从事什么样的活动,公民彼此都应该讲文明、讲礼貌、讲诚实、讲信用。我国自古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
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国际交往日益增多,公民能否明礼,关系到世界对我们国家的形象和文明程度的评价,因此,“明礼”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诚信”是人与人之间交往关系中最基本的道德。它是公民道德人格中的基本要素之一。
在经济活动中要诚信,杜绝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信守诺言,忠诚待人。
“团结友善”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应当如何相处的基本规范。每一个公民,不论民族、年龄、职业,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公民之间应该彼此团结,相互友爱,建立起一种和睦亲爱的关系。现实中,对他人友善的人也必然会得到他人的友善。
团结是力量的源泉。能否团结、友善,关系到一个人的前途和幸福,也关系到民族的兴旺、国家的兴衰。要做到团结友善,就必须怀着友好的愿望,抱着彼此平等的心理相互对待,就必须对已严、对人宽,就必须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然,团结友善必须是在正义原则之下的团结友善。
“勤俭自强”是公民对待生活、对待自身的道德规范。作为一个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劳动的义务,应当懂得没有勤奋就不会有社会财富的道理,推崇勤劳,反对懒惰和游手好闲。公民还应该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享乐主义的生活方式。
在现实生活中,公民应当自强不息,不断进取,保持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凡事尽量依靠自己而不依赖他人。
“敬业奉献”是公民对待职业活动的道德规范。每一个公民都要从事一定的职业,职业是公民与社会联系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对待职业或事业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为国家、为社会、为他人做出有益的贡献。
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1、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顺利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必须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
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公民道德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拓展,逐步形成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
这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四大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公民道德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
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为人民服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蔚然成风,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已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社会道德风尚发生了可喜变化,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体现时代要求的新的道德观念相融合,成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发展的主流。
3.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面对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的趋势,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长,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道德建设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需要研究解决。
必须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抓住有利时机,巩固已有成果,加强薄弱环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努力改进和创新,把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民道德规范
公民遵守基本道德规范是: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体现着我国现代社会生活中的道德精华。
其基本内容有:
1、爱国守法,是要求公民应该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2、明礼诚信,是要求公民的行为举止、待人接物应该文明礼貌,与人交往应该诚实守信,诚恳待人,信守承诺;
3、团结友善,是要求公民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互助友爱,与人为善;
4、勤俭自强,是要求公民应该勤奋工作,俭朴节约,积极进取,发愤图强;敬业奉献,是要求公民应该恪忠职守,兢兢业业地工作,克己奉公,服务社会。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我国公民要履行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护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5、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6、其他方面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瞻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公民遵守基本道德规范是: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体现着我国现代社会生活中的道德精华。
其基本内容有:爱国守法,是要求公民应该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明礼诚信,是要求公民的行为举止、待人接物应该文明礼貌,与人交往应该诚实守信,诚恳待人,信守承诺;团结友善,是要求公民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互助友爱,与人为善;勤俭自强,是要求公民应该勤奋工作,俭朴节约,积极进取,发愤图强;敬业奉献,是要求公民应该恪忠职守,兢兢业业地工作,克己奉公,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