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测量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100米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8米或深度超过8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2米或深度超过6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2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9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24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和深度不超过10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5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15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7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18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或深度不超过8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要注册一般建筑公司的资格要求,最低三级资格如下: 公司资产:净资产800多万元。 公司主要人员:建筑和机电工程注册建筑工程师不下5人,其中建筑工程注册专业建筑师不少于4人;技术领导者在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方面拥有5年以上的经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职称,为结构工程或以上注册专业建筑师提供专业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中级或以上职称不少于6人,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资质齐全;有不少于15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持证明,其他相关人员配备齐全;通过评估或培训不低于30名中级以上的技术工人;技术总监应当主持不少于2项已完成第2类及以上要求的项目成果。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办理建筑总承包资质就找安徽华业汇邦}
1.1 一级资质标准
1.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1.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 米(不含)建筑工程2项。
1.2 二级资质标准
1.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1.2.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1.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8-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0.6 万-1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 米(不含)建筑工程 2 项。
1.3 三级资质标准
1.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3.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4 承包工程范围
1.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1.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必须具备注册资本,技术装备,技术人员和工程业绩,谢谢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