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军人意外伤害、工伤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伤害评定级别,关键在于骨折治疗后的后遗症和有无药物依赖的情况而定的。
2、如果骨折不在于人体要害部位(比如鼻骨、脑骨、盆骨、股骨、脊椎骨等)、而且骨折治疗后没有后遗症和有无药物依赖情况的,那就没有标准可以评定残疾等级的。
3、全身各部位骨折伤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为十级伤残。
扩展资料
残等级的划分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活动受限; c. 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并不是。
如果是军人意外伤害、工伤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伤害评定级别,关键在于骨折治疗后的后遗症和有无药物依赖的情况而定的。
如果骨折不在于人体要害部位(比如鼻骨、脑骨、盆骨、股骨、脊椎骨等)、而且骨折治疗后没有后遗症和有无药物依赖情况的,那就没有标准可以评定残疾等级的。
全身各部位骨折伤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为十级伤残。
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十级伤残系列第12条的解释,全身各部位骨折伤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为十级伤残。
一般至少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但在部分省市,因为拇指(脚趾)外手指远端鉴定标准对伤残有专门规定,不评定伤残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