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
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
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是:
1.由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报经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同意,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
2.对材料齐全符合提请条件的,提交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同意的,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
3.监狱审议决定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公示。
【法律依据】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三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