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认证认可协会颁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确认方案》,对确认申请人(即申请成为审核员、待任协确认的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个人素质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个人素质:
●有道德:具有公正、可靠、忠诚、诚实和谨慎的品质;
●思想开明:愿意考虑不同意见或观点;
●善于交往:能够采用灵活的方式与人交流沟通;
●善于观察:主动地认识周围环境和活动;
●有感知力:能本能地了解和理解环境;
●适应力强:容易适应不同情况;
●坚韧不拔:坚持不懈地完成任务、实现目标;
●明断:能运用逻辑推理或其他分析方法,及时得出结论;
●自立:在同其他人交往中独立工作并发挥作用。 2.行为准则
经确认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员有义务严格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遵纪守法、敬业诚信、客观公正;
●努力提高审核技能和信誉;
●帮助其监督管理的人员提高管理水平、专业和审核技能;
●不承担本人不具备能力的审核;
●不介入冲突或利益竞争,不向审核员聘用机构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除非审核员聘用机构和受审核方书面授权或有法律要求,不讨论或透露任何有关审核的信息;
●不接受受审核方及其工作人员或任何相关方的回扣、礼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好处,也不应在知情时允许同事接受;
●不有意传播任何错误的或易产生误解的信息,以防影响审核或审核员确认过程的信誉;
●在任何情况下,不损坏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及其确认过程的声誉,与针对违背本准则的行为而进行的调查给予充分的合作;
●不对受审核方既进行咨询又进行认证审核。
2.知识要求
(1)审核及认证知识
●理解
GB/T19011-2003/ISO19011:2002《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第3、4、5、6章的内容;
●理解CNAS-CC0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第9.1—9.6的内容;
●理解审核原则、程序和技术的应用;
●熟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流程。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
●
熟悉GB/T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各项条款的内容、要求和术语;
●
理解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在不同类型组织中的应用,包括:
(a)不同类型组织的知识产权种类及与组织业务的关系;
(b)不同类型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对资源的需求;
(c)不同类型组织知识产权的获取、维护、运用、保护过程;
(d)不同类型组织知识产权风险及与组织;
(e)不同类型组织特定的管理过程。
(3)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掌握知识产权定义、种类和特点;
●理解专利相关基本知识,包括:
(a)专利和专利权;
(b)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c)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人的权利;
(d)委托或协作产生的专利申请权;
(e)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f)专利权人的权利;
(g)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h)实质审查;
(i)专利权的行政撤消和宣告无效;
(g)专利侵权;
(k)专利文献。
●理解商标相关基本知识,包括:
(a)商标,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商标标识;
(b)商标的特征;
(c)注册商标的作用;
(d)自愿注册原则,申请在先原则;
(e)服务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区别,服务商标与商号的区别。
●了解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制止不正当竞争、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商业秘密等;
(4)法律法规知识
了解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相关工作规程和指南等;了解认证认可有关的法律法规。
●了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熟悉国家认证认可法规、规章要求,重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61号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认可联(2013)56
号);
●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
●了解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国际条约和公约等要求;
●了解组织遵守的其他知识产权要求;
●掌握CCAA 审核员行为准则。
3.教育经历
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含)以上学
历、学位。
4.工作经历
审核员确认申请人应具有至少5年全职工作经历。
高级审核员确认申请人应具有至少8年全职工作经历。
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工作经历要求可减少1年。
工作经历应是在取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之后获得的。
5.专业工作经历
审核员确认申请人应具有至少 3
年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高级审核员确认申请人应具有至少 5
年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包括: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工作(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专利审查、知识产权研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科技管理、质量管理等。
6.培训考试
申请人应成功完成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承认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课程,培训课程内容应覆盖本方案“知识要求”。
应参加CCAA
组织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7.审核经历
审核员确认申请人应作为见习人员参加4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审核应在最近连续3年内完成。
高级审核员确认申请人应在取得审核员确认资格后作为审核组长,完成3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审核应在最近2年内完成。
8.再确认
审核员和高级审核员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向 CCAA
申请再确认,审核经历按初次确认要求执行。
9.聘用
确认申请人应与申请机构(且仅与此一个机构)建立认证人员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