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在美国基本情况:
婚姻移民类申请人可以是美国公民,也可以是美国的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但K3的申请人只能是美国公民。美国公民为其配偶申请K3签证,还须提供文件证明其已经为其外国配偶提交了婚姻移民申请,并出示婚姻证明,表明该美国公民与其配偶之间婚姻的合法性。
1、近亲亲属类(Immediate Relative)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该类移民申请不受美国政府配额的约束,不需要等待排期。包括:
a、美国公民的配偶;
b、美国公民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c、21岁以上美国公民的父母。
2、优先亲属类(Preference Relatives)
该类的移民申请受到美国政府配额的限制,需要有一定时间的绿卡等候期。该类亲属移民 又分为4种情况,其绿卡等候的时期也不尽相同:
a、第一优先类:美国公民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
b、第二优先类: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或美国永久居民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
c、第三优先类: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d、第四优先类: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3、婚姻移民的特点:
优点:快速、成本低。婚姻移民(包括夫妻团聚类K-3签证)通常能在1年内完成所有手续,与耗时长达数年的其他移民类别相比,最为迅速快捷和成本低廉。
4、重点:证明夫妻关系、恋人关系感情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