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事件
发布时间:2014-04-17 阅读量:4912 日记本:《新闻》
秦火火简介
秦火火,原名秦志晖,男,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尔玛公司员工,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
他是利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中的一员。2013年8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2013年8月19日,“秦火火”在沈阳被北京警方抓获,此时,他已经是北京一家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的副总监,负责网络推广、宣传等。
【秦火火一审获刑3年】
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今天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诽谤罪判处秦志晖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他是自去年"两高"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来,首个获罪的网络造谣者。
“秦火火”事件回顾:曾制造传播逾3千条谣言
新华网北京4月11日电(记者刘林 黄浩铭)“网络上有我一个‘秦火火’就够了,为此我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11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说出了自己的心声。作为“网络传谣第一案”,“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备受网民关注。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梳理了“秦火火”那些年“谣翻中国”的“作品”,希望能和网友一起擦亮双眼,明辨谣言。
谣言一:铁道部天价赔偿外籍旅客
2011年温州动车事故后,“秦火火”发布微博称:铁路交通事故后,意大利籍乘客获赔3000万欧元,将开创中国对外个人意外最高赔偿纪录。
“我看到微博上有这个相关的内容,数额是2000万欧元,我觉得3000万欧元更顺口,就把2000万欧元改成3000万欧元。”“秦火火”在庭审现场说。
谣言二:罗援“当逃兵”“家人供职国际大公司”
2013年2月,“秦火火”发微博称:罗援将军,又一个严肃问题了,您1977年底还在云南边境,当时官至作战参谋,1978年底调回京。结果在1979年春天,中越战争爆发,无数子弟兵由云南、广西边境入越。第一,请问你为何会在中越战争爆发前调回北京?第二,请问中越战争时,无数战士浴血奋战,你又在哪里?难道你的命就比普通子弟兵金贵?
“秦火火”还发微博造谣称,罗家老大罗抗和老四罗振两个兄弟分别在德国和美国公司任高层等。
谣言三:张海迪、杨澜 (微博) (微博)拥有外国国籍
在污蔑张海迪的微博中,“秦火火”捏造说:曾经的一代偶像张海迪,请你回答以下这几个问题:你的妹妹张海燕现在为何更名叫张挪威?亿万富翁、山东瑞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挪威,现在还是中国国籍吗?山东瑞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否承接过残联的工程项目?请用事实证明你们不是白眼狼,我们不想当年的爱心结果养了一头白眼狼。
除了张海迪,著名主持人杨澜也被造谣拥有外国国籍及绿卡、使用武警牌照、代言“达芬奇家具”“诈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