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没有权利开除!
但在校打架造成严重后果应按少年犯对待。
在校怀孕应按成人对待。
这样的学生不能在初中学校内存在,这会影响整个教学秩序,办学理念。
如果多管着你弟弟,在给老师那认个错!
最多记过处分。初中时义务教育阶段!
给老师认个错给老师一个台阶下,写份保证是代表自己的真的想去改过!
义务教育原则上是不予开除的。
但情节十分严重的,可以申报教育局,特例开除。
老是不接纳,如果是真心想好好学习的话。老师也就接纳了。关键看你弟弟的表现了。
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或老师无权开除学生,对于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只能批评教育。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义务教育是国家的大政方针,学校和老师都无权开除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就规定,对违反学校 管理制度 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第五十七条又规定,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九年义务教育是不能开除学生的。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27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学校批评教育的方式包括:
1、依据学校纪律惩罚规定予以记过等处分;
2、对涉嫌违法问题可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或训诫;
3、申请对其矫治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