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房子上的房产证还要过户吗,过到谁的名下,要不要手续费。如果不过户的话可以卖吗?

2024-11-14 00:34:3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他是不能继承的。

1、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没有了,那就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兄弟姐妹),但是跟长子不长子没有关系。

2、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分配原则是子女百分之三十,父母百分之三十,配偶百分之四十。

3、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分配原则是按人头平分。另外,只要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只剩一个,那就是这一个人继承全部)。

4、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更不能买卖,持原产权证,生前的财产应当先进行继承手续。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可以再进行出售,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如果有多个继承人。

5、因此,未继承的房到不能直接过户。当继承发生时,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人死后、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过户后继承人有完全的产权。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的处理:

(1)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2)第二十四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3)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4)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百度百科

遗产继承-百度百科

回答2:

  我来给个靠谱点的回答
  1.弟弟去世以后谁继承的问题
  如果弟弟有老婆、子女且父母健在,那么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弟弟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按法定继承,就是在配偶子女父母这些人选中平均分配,只有在协商的条件下才有比例的划分。依据是继承法第10、13条
  在本案中弟弟的老婆没和弟弟领结婚证,而且当时结婚是因为年龄小,所以依婚姻法不构成夫妻关系,不以配偶算。如果两人有子女,那么就是在弟弟的子女和弟弟的父母之间分配遗产

  2.遗产怎么分配的问题
  如果弟弟没子女的话,遗产全部由弟弟的父母继承

  3.弟弟的父母想卖房子的问题
  再次强调,只有在弟弟没子女没遗嘱的前提下,才有全部由父母继承,否则父母只能分到其中的一部分,在共有的情况下无权作出单独处分
  假设由父母全部继承,如果不卖的话依据继承的发生就能实际取得产权;如果想卖房子就必须先登记过户,然后再出卖。依据是物权法29、31条

  4.具体怎么操作
  不卖房子的话无需操作
  卖房子的话得去房产局先把房子过户到父母名下,而过户之前一般得先做遗产公证。也就是说得继承人拿着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等一起去公证处做公证,然后拿着公证文件去房产局办理过户登记。只有拿到了属于父母的房产证才能由父母转卖房子
  至于手续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是各地价格有所差异,你得具体到公证处和房产局问

  5.他爸爸妈妈想卖那套房子,但是房产证是还是我老公弟弟的名字,可以卖吗
  可以卖,但是依法不发生法律效果或者说是违法而已。想要合法地卖,参照我上面的第4点分析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

回答3:

谁的继承人,就作继承公正,付10%的费用,然后再卖。这种事情建议你找个中介作吧。

回答4:

人死后,生前的财产应当先进行继承手续,未继承的房到不能直接过户,更不能买卖,继承过户后继承人有完全的产权,可以再进行出售。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回答5:

如果死者有遗嘱,按遗嘱办,如果没有,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办理,既然他有父母,那么他父母肯定是第一继承人之一。办理房屋出售,必须有公证处的公证书才能办理。到时如果有你的份,即使你不出面,公证处也会要求你们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