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是一个私生子,我的妈妈和爸爸在读大学时,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生下了我。我3岁时,妈妈和爸爸分别建立了家庭。去年爸爸因车祸去世,身后留有财产大约60余万元。我要求继承生父的遗产,但遭到爸爸的妻子和儿子的反对,说我是私生子,没有继承权。请问题:私生子享有继承权吗?
你依法享有继承权。《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继承法》第10条规定子女对父母的遗产有继承的权利。且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由此看来,我国法律赋予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法律地位,他们平等地享有继承权。不正当男女关系,是违背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行为,我们要坚决反对。但作为非婚生子女是无辜的,他们没有错,他们的权利应依法得到切实的保护。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这里所说的“同等的权利”,包括继承权。《继承法》第10条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由此可见,“私生子”有继承权。
《婚姻法》和《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非婚生子女对亲生父母的遗产和婚生子女一样,依法享有继承权。
私生子女等非婚生子女在主张继承权时,可以亲子鉴定等方式收集、提供具有血缘关系的相关证据。没有证明关系的证据,则难以被采信。
因为我国有一种思想,叫做孩子没有权力选择自己的出身,所以父母罪孩子不应该承担
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只能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私生子也是有血缘关系的后代,况且他的出生又不是他自己能选择的,他也没什么错,为什么不能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