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g)七级 16)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 17)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8)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9)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符合七级伤残标准规定。
最少9级,8或者9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