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户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在由镇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账指南住院报账程序:医院直接报账:因疾病住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向医院出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直接参与报账。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报账:报账材料由个人拿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由镇农医办呈报县农医办报账之后,由镇农医办电话通知前来领取报销费用。所需材料:出院证、正式发票、费用清单、户口本、身份证、农村合作医疗证。外地住院,还需备齐:住院小结、住院首次病程记录、出院记录。区外住院,还需备齐:入院记录、出院记录。
新农合二次报销是新农合报销的一项重要补偿制度,确保参合患者能够报销大比例的医疗费用,保证患者不因病致贫或者严重经济困难。
新农合的二次报销有单次结算采取单次结算和年度累计结算两种方式。参合人员享受大病保险基本报销后,单次住院合规个人自付费用和累计住院合规费用分别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标准的,均可办理大病保险补偿。大病保险报销限额30万元,合规费用起付线是10000元,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大。
其中只要包括以下15种,先心脏病、血友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宫颈癌、耐药肺结核、肺癌、结肠癌、食道癌、乳腺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胃癌等一些大病是可以进行二次报销。
二次报销的手续: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2、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3、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新农合二次报销,不可以报销“大病补偿”,大病补偿是属于大病救助的报销范凑,新农合二次报销和大病救助不一样。
新农合二次报销又称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参合农民不需要再交一分钱,当年按照每人每年15元标准从新农合资金结余中划拨大病保险基金。农民一旦犯了大病,将在享受新农合报销基础上,对自付费用1万元以上的合规费用还可享受不低于50%的二次报销。
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标准为:起付线1万元,共分5个费用段。其中,起付线以上~2万元(含2万元)按50%报销;2万元以上~5万元(含5万元)按60%报销;5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按70%报销;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20万元)按75%报销;20万元以上按80%报销。转诊到三级以上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以及外出务工等就医认定为享受转外住院政策的,按照上述分段报销比例的50%报销;转诊到二级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照上述分段报销比例的40%报销;转诊到二级以下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照上述分段报销比例的30%报销。报销费用没有封顶线。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保险又被称为新农合二次报销,旨在分担农民的疾病风险,有效减轻农村大病患者的就医负担。目前,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工作全面启动。
7月28日,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工作已全面启动,参合农民年度自费累计超大病起付线的,可获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市卫生计生委提醒参合农民,尽早到大病补偿服务网点办理报销手续。
为着力提高参合农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去年5月,我省对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适当提高新农合补偿后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焦作市全面落实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重点确保参合群众补偿工作落实。据统计,焦作市2015年全年8893人次享受到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补偿金额为2764.21万元,有效缓解了新农合大病患者的就医压力。
据介绍,焦作市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工作目前已全面启动。值得注意的是,参合农民在一个参合年度内按新农合基金政策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报销起付标准的部分(2015年度起付标准为1.5万元)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具体报销比例为:1.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报销比例50%;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比例6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70%,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30万元。因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尚未出台,现暂按2015年政策执行,待新的政策出台后再进行调整。
参合农民在我省即时结报定点医院出院,大病保险报销在出院时由医院垫付,无须再进行申请。省外就医等非即时结报情况,需要个人支付全部住院费用,出院后持相关材料到参合地新农合办公室办理报销后,到参合地大病报销网点申请大病报销。
2016年6月30日前出院的参合农民,大病报销只需要提供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证明(加盖公章);参合人的合作医疗证或医疗卡复印件;参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参合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标注本人姓名、手机号、银行卡开户名称即可。2016年6月30日后出院的参合农民大病报销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证明(加盖公章);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汇总清单,需要加盖医院章。
新农合二次报销的规定是,凡遇到大病住院,医药费过大,造成家庭生活极端贫困的,可申请民政部门大病救助(二次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