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按照本人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扣公积金-预扣养老保险-扣医保-扣所得税)的0.5%交纳会费,年会费按照12个月计。工资标准不明确的非在编职工的缴费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