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区划是管理和指导农业生产的重要手段。我国农业区划种类较多,其划分方法也不尽一致,目前主要有:①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编制的《中国综合农业区划》,它是根据农业生产条件、特征和发展方向、重大问题和关键措施及行政单位的完整性等原则,将全国划分为九个农业区,即东北农林区、内蒙及长城沿线牧农林区、黄淮海农业区、黄土高原农林牧区、长江中下游农林养殖区、华南农林热作区、西南农林区、甘新农牧林区、青藏高原牧农林区。
②根据我国客观存在的三条地理界线(400毫米等降水线、青藏高原边缘线和秦岭淮河线),将我国分为四大农业类型区:即秦岭淮河以南,青藏高原以东的南方水田农业区;秦岭淮河以北,400毫米等降水线以东,北方旱地农业区;长城、青藏高原北,400毫米等降水线以西的西北牧业、灌溉农业区,这里还可分为东部的半农半牧区和西部甘新的绿洲农业和荒漠放牧为主的农业地区;青藏高寒牧业、农业区域,这里地高天寒,有广阔的草原,居民3/4是藏族,盛行季节放牧;农业集中在雅鲁藏布江谷地,以种植特有的青稞著名,并有小麦、马铃薯、玉米和豌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