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产权人是父亲,户主是儿子,在啥情况下儿子可以拿到红本?

2024-11-30 14: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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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屋产权人与户口本上的户主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儿子要想拿到房产证可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赠予。父亲可以立下遗嘱,明确将房屋赠予儿子,当然这得在父亲去世之后才会生效。二,买卖。父亲可以将房屋卖给儿子。当然,买卖是要缴税的。三,自然继承。就是在父亲去世后自然继承父亲的遗产。不过,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中还有其他人活着的话,那么,这其他人也是有权继承其父亲的房产的。四,可以在办理安置房房产证时,直接将产权人更换为儿子,这得由父亲出面说明。具体可到有关部门问一下。

回答2: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是根据拆迁补偿协议里的乙方(产权人)来办理的有一式六份除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外还有相关的监管部门都有留存,所以想要变更产权人登记更改拆迁协议不可能实现,只能选择继承、赠予、买卖等来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