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辞职,你可以在单位报考。
辞职了,恐怕不太合适。
社会人员报考对自己也不利。
不如先在现单位报考,
将来还能累计工龄。
2006年2月25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组织“三支一扶”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
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具体内容
计划落实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起连续5年,
每年招募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实施过程
主要包括组织招募和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两方面内容。
组织招募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汇总、上报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
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
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通知》在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期间的户档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都做出了详尽的规定。
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工作时限
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
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目前部分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占编就业,
在原岗位落实事业编,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对待。
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
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