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
《贷款通则》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扩展资料:
《贷款通则》相关法条:
第二十七条 已具备贷款条件的企业,贷款人应根据企业产品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要按照以销定贷原则,对其产品整个生产销售过程中合理资金需要提供贷款支持。
信用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在这些国家个人消费信贷占银行贷款总额的30%左右,其回报远高于法人信贷,回收周期亦大为缩短,风险较小。
第二十八条 贷款人对企业销货款未进专户、挤占挪用封闭贷款或有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扣收原发放的贷款;对无力还清的贷款,有权要求担保单位承担担保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通则》
不论真假,你可以先到当地的派出所咨询一下,看看他们有什么建议。。
你只是逾期不还贷款,而且数额也不会太大,并不是什么天大的事情,还不至于需要到公安局做笔录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