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中,市内交通费是漏洞较大的一项。一方面,有的公出人员公私不分,办私事的交通费全来作公事报销,甚至游山玩水,其花费也夹杂在内。另一方面,社会上又有人高价出售消费品,搭送交通车票据,以此拉拢顾客。流弊所及,交通车票据已成为某些人谋私的乎段。 现在,议论较多的是采取包干的办法。也就是,按照出差时间长短,按口定额付给市内交通费。这有计算简便和大体上可以控制的长处。但也有不足,一是出差办事情况千变万化,很难制订一个人人适用的包千标准。二是遇到不自觉的人,在外泡蘑诺办私事或旅游,包干费仍可照拿。 笔者设想,倘若在报销旅费时,增添一页“公出日记”,以表格形式,按日列出办事内容、市内往来的起讫地点和耗用的交通费,车票可以作为附件。这样,虽不能说万无一少,起码可制止随便报花帐,而且笔笔支出全由出差人自填,以后发现误差,单位可以追究,本人也要承担责任。@金建化<正> 差旅费中,市内交通费是漏洞较大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