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散他人家庭幸福关系法律因该怎么处理

2024-11-11 16: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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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具体事件具体分析,以下我举几个例子供你参考:

一,家庭成员属自愿情况。比如A与B是夫妻,但A出轨找了情人C,而这个情人对A己有合法配偶的事实并不知情,并在这种不知情的前提下与A再次结婚成为夫妻,那么C就从法律上同样享受在A与C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共同财产与其它权益。并不承担婚姻法相关责任,只有A独自承担重婚罪及相应罪名。(此情况多发生于小康经济水平左右的家庭)
二,家庭成员属协议情况。比如A与B是夫妻,长期感情不和却因客观因素不能或不想离婚,A与B同时在感情上出轨了。这种情况A与B双方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出轨(不涉黄),那种所有相关当事人就都不必承担法律责任,同样的,双方的情人也不享有A与B的任何合法相关权益。(此情况多发生于夫妻经济相对独立的家庭或女方稍占经济主导的家庭)
三,家庭成员属一边倒情况。比如A与B是夫妻,在家庭经济与生活中A占有绝对主导地位,而B在经济与情感上很大程度地依赖于A,从而被迫忍受A出轨的事实,但因客观因素没有离婚,此时的情况与第二点比较相同。(绝大多数嫁入豪门的女子都是这个命)
四,家庭成员属被迫情况。比如A与B是夫妻,A单方面出轨,并强迫B与其离婚以实现其与情人C的共同生活的愿望,则此时A在法律上属权益主动出让方,B在婚后权益享有上拥有绝对最大化。但如果此过程中不发生其它与法律冲突的事实,则相关所有当事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七年之痒大概就是这样)
五,家庭成员属被动情况。比如A与B是夫妻,均未有出轨计划,情人C因某种原因诱使A出轨并造成事实,而且在过程中严重破坏了B的合法权益,则此时C应承担故意破坏他人家庭和睦的罪名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A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经典的小三模版)
。。。。。。

回答2:

目前法律还没有办法对小三进行宣判。

回答3:

直接全都关到牢里去。。。。小三祸害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