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法典)大都是以条文为基本构成单位的。从其表述的内容来看,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规范性条文是指直接表述法律规范好模的条文,非规友早缓范性条文是指不直接规定法律规范,而规定睁芦某些法律技术内容的条文。这些非规范性条文不可能是独立存在的,他们总是附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规范性法律条文。由此看出,应当把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区别开来。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
一般来说,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是对应的,但是我们在法律条文中看到其表述法律规则的情况是不同的,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下几类突出的情形:
1.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
2.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
3.一个条文表述不同法律规则或其要素。
4.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
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
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尽管有一些联系;
法律条文准确地表述应当是法律条款;
法律条文包括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法律规则这三个方面;也就是说,一个法律条文可以表述或包括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法律规则三方面的内容。换句话讲条文只是表现形式,而内容则根据需要可多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