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人每月都有自得其乐的节日。其中比较盛大的有春节、蚂拐节、三月三月歌节、牛魂节、莫一大王节、中元节和霜降节等。
春节
春节是最降重的节日。年三十吃过丰盛的晚餐,人们便围着火塘守岁。子时一到,人们立即焚香点烛,在神台上供满了猪肉、整鸡、粽子、汤圆、米酒等祭品。孩子们则燃放鞭炮。有不少地方的壮族妇女马上提着水桶或竹筒到泉眼、河边打“新水”,讨个吉利。男人则提着灯笼奔向庙社烧香化纸。有的地方把大门洞开,一家人聚集在院子里朝东方拜揖,祝福道:“东方大利,一年万利,今年更比去年好!”
初一这一天,多数地方壮人是不串门的。人们白天吃汤圆,晚餐才吃荤菜,认为这样可以消灾去病。初一的禁忌很多。这一天一律禁说不吉利的话。禁动剪刀,怕新的一年里家人巧嘴利舌,吵嘴骂人;不得扫地,怕破财。也不得把东西拿到干栏外,更不借东西给别人,怕家财外流。有些地方禁止敲锣打鼓,怕惊动鬼神,但有些地方则可以敲打一种齐人高的牛皮大鼓,四周几十里清楚可闻。不少地方从初一到初五灶里要燃一段硬木,不能熄灭,表示子孙绵长,烟火不断。这天也不得杀生,猪、鸡、鸭都必须在年前几天收拾干净,以备祭奠和食用。
壮人没有作揖、跪拜、握手等见面礼,而是通过语言和丰富的表情充分表达自己的节日问侯,人们在村里或路上相见,便互相道贺“恭喜发财。”
从初二起,亲朋开始来往拜年。非凡是已经出嫁的女儿。要带几斤肉或鸡鸭等礼品,和丈夫、孩子一起回到娘家拜年。出嫁的姐妹趁此时机聚会,共叙别情。
按通常观念,整个正月都属于节日。故云南文山的壮人要打一月铜鼓,跳一个月舞。另一些则在风景秀丽的河边、山谷,青年们举行歌圩或舞狮、打舂堂,听壮戏,等等。文娱活动五彩缤纷,人们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
蚂拐节
这是流传在红水河畔东兰、凤山一带的古老节日。每年从正月初一起,经过找蚂拐、孝蚂拐及陪蚂拐、葬蚂拐三个阶段,历时一个月之久。蚂拐节有两个故事,其中一个说,很久以前儿子吃老子,杀老母过年。后来出了个孝敬父母的东林,别人要来杀他的父母,他夺刀不让。他也不去吃别人父母的肉。后来母亲死了。他用棺装殓守灵。屋外蚂拐不理会东林悲伤,哇哇叫得人心烦。东林一气之下,用开水浇了蚂拐,谁知惹了大祸。大地断蛙声,日头红似火,天旱得大地干裂。后来布洛陀和姆洛甲说蚂拐不是凡间之物,她是天上雷婆的天女,她一叫天才降甘霖,必须给她陪罪,请蚂拐回村过年,这就是蚂拐节日的来历。另一个故事说,蚂拐是雷王之子,被当作天使派到人间,他一叫雷王就给人间雨水,所以人们很感激他,死了吊孝,如敬考妣。这些传说,都和蚂拐是壮族图腾有关。
三月三
三月三是清明节,同时也是壮族的歌节。作为清明节是受汉族的影响。但也有的壮人在三月十三、十四、二十六过清明节扫墓的,与汉族大不相同。壮人对祭扫十分看重,届时全家出动,带上五色板、肉、香烛、纸幡到祖先坟上去供,行拜礼。山野间不时传来鞭炮声,久久不绝于耳,山岗上,林篁间,白色的魂幡在坟顶的竹竿上飘动,造成了一种神秘肃穆的气氛。壮族风俗,供品必须在野外吃掉,也有的地方扔掉不吃,迷信认为,带回家会招鬼进门。
不少地方的祭扫的同时,还要举行盛大的歌圩,是为三月三歌节。近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把这一天定为壮族的节日。1984年在南宁举行了首届歌节,700多名来自各县的歌手登台献艺,使三月的邕城成了歌舞的海洋。连外国友人也远渡重洋与壮人同享节日的欢乐。这期间,常伴有祭神、打醮等迷信活动,然而更吸引人的则是抢花炮、演戏、杂技、武术表演、舞彩龙、舞彩凤、唱采茶擂台赛诗等多彩丰富的文娱活动,近年还添加了演新戏、放电影、球赛等。不过青年男女们的注重力大多不在这方面,而是在如何通过歌圩找到中意的伴侣。
牛魂节
每年的四月初八是牛魂节,又叫做脱轭节。在壮人的意识里牛是天上的神物,不是凡间的一般牲口。有一个故事说它四月初八诞生于天上,所以这天是牛王诞日,当初因为陆地岩石裸露,黄土望不到边,尘沙弥漫,严重影响了人类的生活,牛王奉命从天上来到人间,播种百草,原定是三步撒把草种,谁知它弄湖涂了,竟一步撒三把,使得野草丛生,侵凌田禾。因此被罚留在人间吃草。但天上并没有忘记它,每年四月初八,牛魔王便从天上下到凡间,保佑牛不瘟死因为是给牛过节,这一天人和牛都停止劳动。主人用枫叶水泡糯米蒸饭,然后先捏一团给牛吃。牛栏外安个小矮桌,摆上供品,点香烛,祭奠牛魔王,人们还要唱山歌,唱彩调,欢庆牛的生日。
莫一大王节
每年六月初二为莫大一王节,是为纪念敢于反抗封建皇帝的壮族英雄莫一的。柳江、龙江两岸的壮族群众把他奉为祖先,在神龛上有写有他的神位。每年六月二日为一小祭,六年一大祭。小祭是各家宰鸡杀鸭,焚香供祭,求他佑护壮家人安宁。大祭十分隆重,要在莫一大王庙举行盛大的仪式。供品用两牲,即一头猪,一头牛。祭奠的方法也很非凡,要用猪和牛的肉、骨头、肝、肠等不同部位做十二道菜,少一道也不行。十二道菜也不能同时做,同时摆上神台,而是隔一会送一道,十二道齐全,即可焚纸行礼,祭毕,将每道菜按全村户数分份,每户一人参加聚餐,礼成。
中元节
七月十四至十六是中元节,俗称鬼节。这是壮人仅次于春节的大节。从七月初七就已经开始有节日的气氛了。七七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壮族受汉族的影响,也很同情这对难得相会的夫妻。但壮人还另有说法,认为今天是仙女沐浴的日子,用水来染布、做醋、煮药,格外好,所以家家户户中午有人赶往河边或山泉挑水。有些地方把初七当女儿节,出嫁的女儿不但不像织女那样渡过鹊桥寻夫,反而离开夫家回到母亲的怀抱。
初七过后,人们便为中元节办货,忙着赶圩采购香烛和鬼衣纸。节日到,家家户户杀鸡宰鸭杀猪,一派节日气氛。有的地方从初七开始就用鲜笋煮水迎祭祖先。十四日开始大祭,供桌上摆满了猪肉、整鸡、整鸭、米粉、发糕、糍粑、糯饭,一直摆 到十六日。每次用膳这前,得先把供品热一下,祭过祖,才能进餐,供桌下撂着一个很大的纸包袱,里面塞满了蓝、白、紫色纸剪成的鬼衣和纸钱。每次祭奠都烧一些,烧过之后,用芭蕉叶、海芋或荷叶包好灰烬,等到十六日最后一次烧完,一起包成两大包,由一位老人头戴竹帽,用竹棍挑往河边,放在水面任其沉浮。有的人家还烧纸船、纸马和纸屋,让祖先满载而归。
霜降节
霜降节是纪念反抗外来侵略的女英雄岑玉音的节日,已经有360多年的历史。这个节日流行在大新县的下雷、雷平及宝圩一带,但影响扩大到天等、靖西、德保等县。正降日凌晨人们便带糍粑、年米、肉、香烛等聚集玉音庙宇供祭。在清代,不但百姓祭奠,州官也必身着官服,率众顶礼拜祭。1949年以后虽不举行供祭。但纪念活动依然十分热烈,有演戏的,有唱山歌的,有舞狮的,等等。
建筑 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在青山绿水之间,点缀着一栋栋木楼,这就是壮族人的传统民居。木楼上面住人,下面圈牲畜。无论是什么房子,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两边厢房住人,后厅为生活区。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 服饰 壮族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款式多种多样。壮族女子的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裤角稍宽,头上包提花毛巾,腰间系精致的围裙;小伙子多穿对襟上衣,腰间系一条腰带。 婚俗炮火”入洞房壮族的一种婚俗。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炮火”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这个婚俗,在广西田阳县玉风等壮村流行。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要稍停片刻,做好“冲锋”进门的准备,因为在门口、厅堂、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炮火”组,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炮手”们点响鞭炮,形成道道“火墙”,挡住新娘的进路。如果是胆小的新娘,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再等第二次“冲锋”。“炮手”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做好第二次的“阻击”准备。可以说,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冲锋”是进不了门的。围观的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好不热闹。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来到洞房门前,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因为“炮手”要放“火炮”。这时,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侦察”,乘“炮火”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顿时欢声雷动,祝贺新娘“旗开得胜”。婚宴后到掌灯时分,客人们还要观看新娘在迎娘的指引下摸黑出门“挑水”。新娘将把水缸挑满,这是在考验新娘是否吃得了苦。就这样,直到夜深了新娘才能入洞房。背字在广西宜山和环江县交界的一些地方,壮族青年结婚,至今流行“背字”习俗。“背字”是壮话译音,实际上背的不是“字”,而是一条长一丈四尺、宽一尺多的宽带,由女方母亲用自织自染或买来的深黑色(以此色为最优)土布缝制而成。女儿出嫁那天,让男方指派“背字”人把布带“背”回新郎家,以备外甥出世作襁褓之用。这种习俗,当地壮语称作“背字”。“背字”的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生父生母双全;未婚的青少年男子;机灵识礼。“背字”仪式在女方家里的正厅举行。主持仪式的人必须是村上德高望重、当了爷爷的长者。长者首先向“背字”人敬上两杯当地名酒,“背字”人很有礼貌地双手捧杯,恭敬地给长者回敬两杯,双方都要一饮而尽。接着长者把准备好的带子从“背字”人的两肩绕过扎紧,继而又互相敬酒,说吉利之语。“背字”完毕,鸣放鞭炮,欢送迎亲者平安返回。“背字”人向长者鞠躬辞别,步出大门,打开雨伞,意为庇护“外孙”离开姥姥家。回到男方家,家主烧香放炮,欢迎“背字”人胜利归来。少倾便举行“卸字”仪式,同样由长辈主持,互敬酒后,长者轻轻解下布带,交给家母保管。新郎父母还要酬谢“背字”人。时过不久,新娘及其女伴便成群结队来到新郎家,喜日更加热闹。新娘过河流行在广西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内的壮族婚俗。在桂北山区,本来只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跨过三四座桥。所以成亲时,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未婚男青年。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齐鸣,“水手”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最佳者。过河时,“迎娘”(由未婚女青年担任)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在宽约五六十米的河面上,迎亲队伍拉成一条线,热闹非常。上岸后,乖巧的“迎娘”把伞放得很低,不让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龙胜的壮族婚姻是要过“三关”闯“十门”的。先谈恋爱,后定亲,才能成亲,谓之“三关”。迎接、对歌、出门、穿村过寨、过河过桥、入门、唱调、回门、回家、入洞房,谓之“十门”。“过河”只是“十门”中的第五个“门”,“十门”过了才能入洞房。
壮族风俗习惯
建筑
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在青山绿水之间,点缀着一栋栋木楼,这就是壮族人的传统民居。木楼上面住人,下面圈牲畜。无论是什么房子,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两边厢房住人,后厅为生活区。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
服饰
壮族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款式多种多样。壮族女子的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裤角稍宽,头上包提花毛巾,腰间系精致的围裙;小伙子多穿对襟上衣,腰间系一条腰带。
婚俗
“炮火”入洞房
壮族的一种婚俗。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炮火”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这个婚俗,在广西田阳县玉风等壮村流行。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要稍停片刻,做好“冲锋”进门的准备,因为在门口、厅堂、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炮火”组,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炮手”们点响鞭炮,形成道道“火墙”,挡住新娘的进路。如果是胆小的新娘,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再等第二次“冲锋”。“炮手”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做好第二次的“阻击”准备。可以说,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冲锋”是进不了门的。围观的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好不热闹。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来到洞房门前,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因为“炮手”要放“火炮”。这时,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侦察”,乘“炮火”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顿时欢声雷动,祝贺新娘“旗开得胜”。婚宴后到掌灯时分,客人们还要观看新娘在迎娘的指引下摸黑出门“挑水”。新娘将把水缸挑满,这是在考验新娘是否吃得了苦。就这样,直到夜深了新娘才能入洞房。
背字
在广西宜山和环江县交界的一些地方,壮族青年结婚,至今流行“背字”习俗。“背字”是壮话译音,实际上背的不是“字”,而是一条长一丈四尺、宽一尺多的宽带,由女方母亲用自织自染或买来的深黑色(以此色为最优)土布缝制而成。女儿出嫁那天,让男方指派“背字”人把布带“背”回新郎家,以备外甥出世作襁褓之用。这种习俗,当地壮语称作“背字”。“背字”的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生父生母双全;未婚的青少年男子;机灵识礼。“背字”仪式在女方家里的正厅举行。主持仪式的人必须是村上德高望重、当了爷爷的长者。长者首先向“背字”人敬上两杯当地名酒,“背字”人很有礼貌地双手捧杯,恭敬地给长者回敬两杯,双方都要一饮而尽。接着长者把准备好的带子从“背字”人的两肩绕过扎紧,继而又互相敬酒,说吉利之语。“背字”完毕,鸣放鞭炮,欢送迎亲者平安返回。“背字”人向长者鞠躬辞别,步出大门,打开雨伞,意为庇护“外孙”离开姥姥家。回到男方家,家主烧香放炮,欢迎“背字”人胜利归来。少倾便举行“卸字”仪式,同样由长辈主持,互敬酒后,长者轻轻解下布带,交给家母保管。新郎父母还要酬谢“背字”人。时过不久,新娘及其女伴便成群结队来到新郎家,喜日更加热闹。
新娘过河
流行在广西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内的壮族婚俗。在桂北山区,本来只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跨过三四座桥。所以成亲时,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未婚男青年。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齐鸣,“水手”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最佳者。过河时,“迎娘”(由未婚女青年担任)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在宽约五六十米的河面上,迎亲队伍拉成一条线,热闹非常。上岸后,乖巧的“迎娘”把伞放得很低,不让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龙胜的壮族婚姻是要过“三关”闯“十门”的。先谈恋爱,后定亲,才能成亲,谓之“三关”。迎接、对歌、出门、穿村过寨、过河过桥、入门、唱调、回门、回家、入洞房,谓之“十门”。“过河”只是“十门”中的第五个“门”,“十门”过了才能入洞房。
勒惹和卜基
壮家妇女生勒惹(壮语,即婴儿)时,其家婆要亲自去寻找“奶妈”,以替媳妇奶孩子。这是为了让产后的媳妇能好好休息,保养身体。“奶妈”一般由产后五个月的妇人充任,不要报酬。能当上“奶妈”非常光荣,有“第二妈妈”之美誉。孩子长大后,逢上喜庆佳节,都要带上礼物到“奶妈”家拜候。四五岁的孩子如果体弱多病,父母就要找“卜基”(壮语,即第二父亲)做孩子的靠山,确保孩子身体健康。“卜基”非常尽“职”,“上任”后,常和孩子父母商量,请医问药,多方料理,让孩子健康成长起来。孩子长大后,也象对待“奶妈”那样对待“卜基”,尽其孝敬之心。
踩高跷进村
广西龙州县金龙地区的壮族村寨里,人们出门或进村都要踩着高跷行走。出门到村口。就把高跷挂在特定的钉子上,然后下地劳动或去其他地方。进村时就从钉上拿下高跷踩着,到家门口的石阶前跳下,再将高跷挂在门边,洗净手脚,方踏梯上楼。据说这是祖先传下的鞋,他们地处亚热带,常年多雨,道路泥泞行走不便,如带着泥脚进屋,实在不卫生,就发明了这种呈“非”字形的“高跷鞋”。
社公祭
是广西环江壮族每年夏历除夕祈求新的一年禾苗茁壮成长,祈求小孩不病和家畜肥壮无病的祭社仪式。
建筑 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在青山绿水之间,点缀着一栋栋木楼,这就是壮族人的传统民居。木楼上面住人,下面圈牲畜。无论是什么房子,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两边厢房住人,后厅为生活区。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 服饰 壮族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款式多种多样。壮族女子的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裤角稍宽,头上包提花毛巾,腰间系精致的围裙;小伙子多穿对襟上衣,腰间系一条腰带。 婚俗炮火”入洞房壮族的一种婚俗。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炮火”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这个婚俗,在广西田阳县玉风等壮村流行。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要稍停片刻,做好“冲锋”进门的准备,因为在门口、厅堂、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炮火”组,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炮手”们点响鞭炮,形成道道“火墙”,挡住新娘的进路。如果是胆小的新娘,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再等第二次“冲锋”。“炮手”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做好第二次的“阻击”准备。可以说,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冲锋”是进不了门的。围观的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好不热闹。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来到洞房门前,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因为“炮手”要放“火炮”。这时,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侦察”,乘“炮火”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顿时欢声雷动,祝贺新娘“旗开得胜”。婚宴后到掌灯时分,客人们还要观看新娘在迎娘的指引下摸黑出门“挑水”。新娘将把水缸挑满,这是在考验新娘是否吃得了苦。就这样,直到夜深了新娘才能入洞房。背字在广西宜山和环江县交界的一些地方,壮族青年结婚,至今流行“背字”习俗。“背字”是壮话译音,实际上背的不是“字”,而是一条长一丈四尺、宽一尺多的宽带,由女方母亲用自织自染或买来的深黑色(以此色为最优)土布缝制而成。女儿出嫁那天,让男方指派“背字”人把布带“背”回新郎家,以备外甥出世作襁褓之用。这种习俗,当地壮语称作“背字”。“背字”的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生父生母双全;未婚的青少年男子;机灵识礼。“背字”仪式在女方家里的正厅举行。主持仪式的人必须是村上德高望重、当了爷爷的长者。长者首先向“背字”人敬上两杯当地名酒,“背字”人很有礼貌地双手捧杯,恭敬地给长者回敬两杯,双方都要一饮而尽。接着长者把准备好的带子从“背字”人的两肩绕过扎紧,继而又互相敬酒,说吉利之语。“背字”完毕,鸣放鞭炮,欢送迎亲者平安返回。“背字”人向长者鞠躬辞别,步出大门,打开雨伞,意为庇护“外孙”离开姥姥家。回到男方家,家主烧香放炮,欢迎“背字”人胜利归来。少倾便举行“卸字”仪式,同样由长辈主持,互敬酒后,长者轻轻解下布带,交给家母保管。新郎父母还要酬谢“背字”人。时过不久,新娘及其女伴便成群结队来到新郎家,喜日更加热闹。新娘过河流行在广西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内的壮族婚俗。在桂北山区,本来只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跨过三四座桥。所以成亲时,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未婚男青年。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齐鸣,“水手”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最佳者。过河时,“迎娘”(由未婚女青年担任)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在宽约五六十米的河面上,迎亲队伍拉成一条线,热闹非常。上岸后,乖巧的“迎娘”把伞放得很低,不让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龙胜的壮族婚姻是要过“三关”闯“十门”的。先谈恋爱,后定亲,才能成亲,谓之“三关”。迎接、对歌、出门、穿村过寨、过河过桥、入门、唱调、回门、回家、入洞房,谓之“十门”。“过河”只是“十门”中的第五个“门”,“十门”过了才能入洞房。壮族喜爱猎食烹调野味、昆虫;擅长烤、炸、炖、腌、卤成熟法,嗜酒,口味辣麻偏酸喜食酥香菜品;自家还酿制米酒、红薯酒和木薯酒;有许多著名的菜肴和小吃。
有“炮火”入洞房、背字、新娘过河的婚俗。
还有“勒惹和卜基”、“踩高跷进村”的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