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公房承租人去世后,该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和分割,其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虽然不能作为财产继承,但法律规定可以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这是实际意义上的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确定承租人有几个方面的明文规定,第一,公房承租人生前是该市常住户口以及共同居住人常住户口与公房承租人一致,选继续承租的前提是必须与共同居住人协商并且取得同意;第二、不能与之协商一致的,可在共同居住人中变更承租人,例如原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对于其他人则由在他处住房的基本情况、该处居住时间的长短等因素决定,第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对于继承权相关法律问题,虽然有法条明文规定,但直接涉及个人与他人利益,是一个相当复杂且专业的事情,如果不是有其他特殊的原因,还是建议聘请专业人士解决问题,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原理,只能是个人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公房是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公房承租人只有租住权,没有处分权。公房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大家好,欢迎阅读娱乐美少女,我一直很关心科普类的大小事情,喜欢和大家一起探讨有关科普类的话题,我将每天与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冷知识、科技、教育……有关科普类的话题,希望大家也可以每天和我积极互动。
老人去世后,孙子、孙女有没有“继承权”?
首先,你要了解老人生前可以是立遗嘱的,对自己的财产来进行分配。如果说老人立下遗嘱说愿意将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遗产分给自己的孙子或者是孙女,这样的情况下,在老人去世后,这份遗嘱是有效的,就可以按照老人立的遗嘱进行分配。这样,老人的孙子或者孙女就有继承权了。

其次,如果老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没有立下有效的遗嘱,那么该老人的财产,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按照法律规定,老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是孙子,孙女。
最后,但是,某些情况不能排除孙辈自祖辈那里继承遗产,这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就是指,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类比一下,比如爷爷健在的情况下,父亲先于爷爷去世了,那么等爷爷去世后,孙子、孙女就可以代替父亲继承爷爷的遗产,但只能是父亲的那一份,这就是代位继承的意思。

综上所述,因如果老人因为各种考虑和想法想要把财产留给孙子、孙女的建议直接在遗嘱中写明就可以了。想了解更多有关娱乐美少女的文章请记得关注我,您的每一次点赞、收藏、关注,都是对作者最大的支持,小编每天打字这么辛苦,路过的朋友请留下你的“赞”吧,小编将会非常感激你的。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果有什么疑问
房屋的承租权不能继承,只能依据相关政策,向房管所要求变更承租人,一般需要与原房主共同居住生活2年。
请问,原承租人离世,此住址户籍只有原承租人的孙子及曾孙子,也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孙子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吗?原承租人的子女不在此户籍还需要他们都同意吗?
承租人去世后,承租权归政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