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 只是 建筑学的一个分支, 建筑学分为建筑设计以其理论 建筑历史 建筑技术 三个方向。
建筑学(Architectonic),从广义上来说,是研究建筑及其环境的学科。 在通常情况下,以及按其作为外来语所对应的词语(由欧洲至日本再至中国)的本义,它更多的是指与建筑物设计和建造相关的艺术和技术的综合。因此,建筑学是一门横跨工程技术和人文艺术的学科。建筑学所涉及的建筑艺术和建筑技术、以及作为实用艺术的建筑艺术从而包括的实用、功能的一面和艺术、美学的一面,它们之间虽有明确的不同但又密切联系,并且其份量随具体情况和建筑物的不同而大不相同。在某一建筑物中可能某些方面很强而其余方面很弱,但在其它建筑物中情况则可能迥异。
建筑设计(Architectural Design )是指建筑物在建造之前,设计者按照建设任务,把施工过程和使用过程中所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问题,事先作好通盘的设想,拟定好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方案,用图纸和文件表达出来。作为备料、施工组织工作和各工种在制作、建造工作中互相配合协作的共同依据。便于整个工程得以在预定的投资限额范围内,按照周密考虑的预定方案,统一步调,顺利进行 。并使建成的建筑物充分满足使用者和社会所期望的各种要求。
严格意义上的建筑学应是研究建筑的功能、构造及使用环境等内容的专业学科,包括满足建筑预定用途的位置、环境、空间分隔,内外装饰、日照、保温隔热、(自然)通风、传隔声等为满足使用所需的条件等内容。而建筑承载、上下水、采暖、人工通风、空调、电器(包括照明、通讯、宽带等)雨排水、建筑近围交通等则分属(建筑)结构、上下水、暖通空调、(建筑)电器、市政等专业,不包括在建筑学专业之内。
建筑设计广义上说可包括上述所有内容进行设计,严格意义上说就是对上述建筑学方面的内容进行设计,出方案、图纸及造价分析。所以设计单位一般分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器,技经(计算造价)等专业,有的还专设有总图交通专业。
其中建筑学专业是牵头专业,其他各专业在建筑专业协调下为满足建筑需求进行设计。
以上说的只是大概意思,不是准确概念,我就这水平,只能说这程度了。
我也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