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2024-11-01 11: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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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不是社会福利机构,对长期患病不能工作的职工,应当由政府和社会救济而不是企业。因此,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中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五至十级的,解除劳动关系,发给经济补偿金。

回答2:

你好不合理属于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