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基本职责是教书育人。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也是教师的基本使命和主要工作。“教书育人”是指教师关心爱护学生,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以自身的道德行为和魅力,言传身教,引导学生寻找自己生命的意义,实现人生应有的价值追求,塑造自身完美的人格。
教书育人的具体内容: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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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书育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师
一、教师的基本职责
(一)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熟悉和遵守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乐教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履行教师聘约,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按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一定数量的教学工作任务。
(四)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努力掌握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五)刻苦钻研科学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生产实践和科研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和业务水平。
(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道德情操的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七)全面关心、爱护学生的成长,努力作好教书育人工作,寓德育于教学过程之中,寓爱心于严教之中,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任课教师的资格和职责
(一)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和职务聘任制,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用。任课教师受聘期间,在教学管理、教学工作考核、教学纪律等方面,接受所聘系(部)的指导并向聘任系(部)负责。
(二)对承担理论教学任务的教师实行教师负责制,对承担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教学任务的教师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三)主讲教师、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1.严格遵循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合理组织课程(实践环节)教学内容,制定课程(实践环节)进度计划。
2.负责选用或编写符合课程(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要求、具有较高水平与一定特色的适用教材(指导书等),经系(部)同意后实施。
3.负责课程(实践环节)需用的模型、挂图、幻灯片、多媒体课件等教学手段的基本建设。
4.负责该课程(实践环节)的主讲(指导)、辅导、答疑、批改作业。
5.负责课堂纪律、实习纪律的管理和督促检查考勤工作,掌握学生出勤情况,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6.负责主持该课程(实践环节)的考核,并及时评定学生成绩,做好成绩分析工作。
7.负责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与学生所在系(部)主任、教务处、辅导员、班主任交流教学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教学活动中的问题。
8.通过教学的各个环节,对学生进行科学世界观、人生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把教书和育人统一起来,言传身教,做好学生的表率。
9.根据教育改革的要求和教学规律,提出教改方案,经系(部)和教务处认可后试行。
10.接受院、系(部)组织的各种教学评估,对评估结果或评奖结果,有权提出异议或申诉
11.负责指导青年教师。
履行教师聘约,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按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一定数量的教学工作。
教书育人 组建班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