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能决定结婚在一起,双方一定是有感情的。如果感情出现了破裂,双方多沟通尽量不要轻易离婚。如果确实不能继续生活下去,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判决书要把它给收好,它是下一次能够办理结婚证,进入下一段婚姻生活的凭证。如果一不小心,丢失了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想要第二次办理结婚登记但又没有证明已离婚凭证,这时候,不要着急,告诉朋友们一个小方法简单的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人民法院的每个案子审理都会有记录,都有底单存档。这时候,你只需带上圆余备你的身份证,在人民法院查询出当时做出判决你离婚的那份判决书,再让人民法院盖上法院查询的章,证明该份文件与原件毁历的真实性,即可当作原件使用,相当橘毁于补办的一样,拿着它在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在法院判决当事人离婚后,任何一方选择再婚的,都需要携带与其他初婚的人一样的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铅哗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纳笑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洞激含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当事人离婚判决书丢失,可凭身份证,到当初办理离婚诉讼的法院档案室,申请查阅和复印当事人离婚判决书存档件,加盖法院档案章,就可以作为当事人离婚判决书使用。
《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 《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中华蠢则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嫌档橘介绍信或芹团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己开放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