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字化技术的全面发展,使电话、电视和电脑等“电”家兄弟在数字化大旗下集合在一起成为可能。电话、电视和电脑各有自身的优势和传输体制,有的是模拟的,有的是数字的,有的则是数模兼容。长期以来,它们独立运营,互不相融,但又都汇合于每一个家庭。经过数字化技术处理后,它们打破了门户之见,可以在同一个网络上进行传输。
(2)由于光纤通信技术的发展,为综合传送话音、数据和图像等各种业务信息提供了一条理想的高速率、宽频带的信道。
(3)电信管制环境的改善,为“三网合一”在法律上扫除了障碍。按照美国以往的法律,电话与电视的经营互不相容;就是在电话内部,长途电话与本地电话也各自为政。当时法律规定“长途电话公司不得经营地区电话网,地区电话公司不得经营有线电视网,反之亦然”。近几年来,由于国际电信管制的放松和信息市场的逐渐盘活和放开,特别是1996年美国通过新电信法以来,从法律上解除了对“三网合一”的禁令,限制三网开放其他业务的法规约束已不复存在。
(4)采用了可以为三大网共同接受的通信协议,使得在三大网络上传送的各种以协议为基础的业务都能实现互相通达。目前在电子计算机数据网,特别是因特网上广泛使用的TCP-IP协议,就是一种通达三网的“绿卡”,它已被公认为未来信息基础设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