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开始下户,1988年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实行第一轮承包,承包期限为十年,到1998年到期,1997年国家出台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要求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即从1998年开始到2027年止。
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1999年农村实行延长承包期三十年到期后再继续承包.
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2017年10月18日,宣布: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各地方政策不一样,年限也不相同,但大多数都是30年不动,或者是几年一小调,都是小调大不动。你问的期限各地都不同没有统一年限,包括同一个乡镇不同村都不一样。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规定,现在是30年不变,按照目前情况可能还需要延长。所以不要担心,可以长期承包的。
没有统一的规定。很多地方这两年才开始正式土地确权。确权证跟房产证差不多一样,界限都很清晰,而且有详细的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