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科学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监管机制,确保扶贫资金能专款专用和及时准确地核发到位。一要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以前期核查、实地考察和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扶贫资金的核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时段监管。二要积极推进监督前移,加强对重点部门、行业、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将扶贫资金能切实用到最迫切需要的困难群众手中。三要对安排到位的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结合年度财政监督和脱贫攻坚工作,对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效益进行绩效考核,促使扶贫资金效能发挥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