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原告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能立案吗?

2024-11-15 06: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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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的案件只要符合立案的基本条件就可以立案,至于有没有证据,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是立案后业务庭的法官进行审查,从而判决是否支持你的诉讼请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二有明确的被告;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因此,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并没有要求当事人在立案环节必须提供证据。当然,在审理环节当事人如果不提供证据则很可能导致败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 有明确的被告;(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回答2:

可以立案,开庭审理时,法庭不支持原告的诉求

回答3: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要求民事案件在向法院起诉时应该提供证人或证词。所以,如果没有证人,只要符合法院受理的其它条件,法院也会予以立案受理的。
另外,在民事诉讼中,也不是必须要有证人来作证的,如果原告有其它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的,没有证人也可以,所主张的诉讼请求也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