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树病虫害综合治理的原则是什么?

2024-11-01 19: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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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树病虫害的发生与防治方法,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提高与深化,所采取的手段和目的也在随之变化和改进。最初人们应用人工、物理和无机农药防治病虫害,它们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局部的、不明显的。随着有机合成农药的不断出现,并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对病虫害的防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也大量杀伤了天敌,反而引起了害虫的再度猖獗,或使次要害虫上升为主要害虫,同时对环境也造成了极大的污染,破坏了生物种群的原有构成,以至波及到人类的身体健康。为解决这些问题而发展出来的综合治理,则是从生态的整体观念出发,引入系统科学的分析方法,把要治理的病虫害对象看成是这个系统的整体来对待。
当前果树病虫害综合治理有以下特点:一是以生态系中的自然控制力量为基础,所有的防治方法都应该与这种力量配合协调,尽量地使之增强效能,凡有削弱或抵消这种自然控制力量的方法,都不能采用。其二,按经济阈值标准来决定防治时机,要把目标病虫的为害程度或种群数量,控制在允许的经济损失水平以下,在实行每一防治措施前,都要考虑其为害损失与防治费用之间的比率关系。这就需要经常监测目标病虫变化的动态,按经济阈值标准来决定防治的时机,当为害损失不超过经济阈值时,一般不进行防治。一些残留下来的害虫还可以是各种天敌的食料,有利于天敌的繁衍生殖,反而有增强自然控制力量的好处。其三,保护环境,减少化学农药对环境的污染,从而保护整个生态系乃至人类的生命安全。在设计综合治理方案时,应尽可能优先选用无公害的措施,即使必须使用化学农药时,也应最大限度地减少有毒农药的用量,降低残留。
以上述的基本原则为基础,根据果树主要病虫害的种类及发生规律,结合果园的生态环境、天敌资源,对果园中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应以农业防治和生物防治为主,充分发挥有益生物对有害生物的自然控制作用。在必要进行化学防治时,尽可能选用无公害的或高效低毒的农药,并应用生态选择性,调整用药时期、施药方式或局部用药,以求得和有益生物自然控制的最大协调,将有害生物的为害控制在经济阈值以下,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化学农药对环境和果品的污染,生产出无公害的优质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