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房地产买卖合同一般不会对是否备案有条款明确的;
所以,备案时间一般没有维权依据,除非你和开发商的预售合同对此项有明确违约规定,
否则你就没有相关依据维权;
开发商在确定预售合同中一般只会明确房屋交接时间及取得大产证、小产证的时间,对合同备案不会有限制,只要对方在合同所述的时限中履行相关合同义务你就无法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建议:
详细参阅预售合同相关条款,看看是否有相关规定,因为维权需要依据而不是想当然;
毕竟合同才是买卖双方守约的基本要素,只有违反合同条款才会承担相应责任;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