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外地车不限行。从2020年6月20日起,每天7:00至肢纳22:00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实行高排放车辆限行。考虑到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违规闯禁的高排放车辆,将给予三个月过渡期,以警告教育为主。
限行的高排放车辆为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及以下的汽油车(绝大多数为2005年底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车)和国家第三阶毕册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及以下的柴油货车(绝大多数为2013年底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货车)。
扩展资料:
不受限行规定的车辆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历数没境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