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4-11-17 13:00:4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医院误诊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回答2:

关键看后果,如果造成不良后果的话,当然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医院需要对其失职行为承担责任的。

回答3:

当然可以,医疗事故纠纷属于举证责任倒置,只要医院无法证明其无过错就要承担责任。

回答4:

1、误诊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若存在过错、造成了损害,并且有因果关系,医院就负有赔偿责任。
2、误诊和过错的关系,你可以参考一下本律师的一篇文章《医学上的过失不等于法律上的过错》在百度上能搜到的。
3、衡量医生是否存在过错,就是看医生是否具备应该具备的技能、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通俗说,若十个医生中,9个医生都不会发生误诊,而一个医生确误诊了,就应该存在过错。若十个医生中,8个9个都可能会发生误诊,那就不好判断是过错。
北京医疗律师刘昭彦

回答5:

如果医院存在误诊,且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医院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赔偿项目如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