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2024-11-28 04: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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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