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退休年龄,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15年,50岁可理退休吗

临时工退休年龄,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15年,50岁可理退休吗
2024-11-12 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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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管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在社保面前统一为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退休条件之一,还必须是累计参保缴费满15年以上,方可办理退休手续,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

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回答2:

不管是所谓的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在社保面前统一为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退休条件之一,还必须是累计参保缴费满15年以上,方可办理退休手续,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回答3:

自劳动法实施,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只有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临时工”退休,与其它劳动者退休年龄没有区别,现行法定退休年龄时:
1、男年满60岁,女工人岗位年满50岁,管理和技术岗位年满55岁;
2、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符合法定条件的,男年满55岁,女年满45岁;
3、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

国务院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规定》
国发(1978)104号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部办公厅
《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劳办发〔1996〕238号
重庆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渝劳发〔1996〕5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关于是否还保留“临时工”的提法问题。《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