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协议该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2024-11-30 19: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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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基本内容,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并经双方在文本上签字或盖章。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回答2:

公司盖章,你签名后的都具有法律效力

回答3:

老板是租的房,没有注册,没有法人代表,连厂名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