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3月8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7年3月8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