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六条禁令是什么?

六条禁令是什么
2024-11-09 1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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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1.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服刑人员;

2.严禁违规使用枪支、警械、警车。

3.严禁索要、收受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4.严禁为服刑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

5.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6.严禁参与赌博。

扩展资料

监所安全管理"六个一律"

凡是私带违禁物品给罪犯戒毒人员的,一经查实,是干警的一律开除,是工人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是外协人员的一律废止外协合同,此类案件一律上报省局并向驻地检察机关通报,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附有管理、检查、督察责任的人员隐情不报、压案不查的一律就地免职并追究责任。

监狱警察“六个绝不允许”

在任何形式、任何场合、任何理由下,

一、绝不允许在执行公务中擅自离岗;

二、绝不允许违规发布、传播监狱工作信息;

三、绝不允许给罪犯提供、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四、绝不允许接受罪犯及其家属的财物和请吃;

五、绝不允许在罪犯计分考核等执法管理中弄虚作假;

六、绝不允许执行公务时饮酒。

凡违反上述禁令的监狱人民警察,一律停止执行职务,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给予纪律处分或者辞退,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回答2:

全称为: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分别为:

  1. 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服刑人员;

2.严禁违规使用枪支、警械、警车;

3.严禁索要、收受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4.严禁为服刑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

5.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6.严禁参与赌博。

违反上述禁令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纪律处分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