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中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

2024-10-31 0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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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常见的不构成或不作为共犯处理的几种情形:

(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即二个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

(2)二人以上实施危害行为,即一个为故意犯罪,一个为过失犯罪,两个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3)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的。

(4)同时犯,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对此应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

(5)实行过限行为,即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行为,不构成共犯。

(6)“片面共犯”不宜作为共犯处理,所谓片面共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共同造成一危害结果,但双方没有犯意联系,一方知道对方的行为与性质,但对方却对此不知,双方的犯意联络不是共同的而是片面的。

(7)事后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行为,因为在事先无通谋、在犯罪实行过程中也无通谋,故缺乏共犯的主观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