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关于法院立案案由如果原告不同意能怎样?

2024-11-22 10: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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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可以向法官指出,如果法官不理会,属于法官的错误,如果并导致判决错误的,你可以以该理由提起上诉。

补充:

原告以什么案由起诉,是原告的权利,法院无权修改原告的案由。因为法院的是中立裁判者,原告起诉什么,法院就审什么。法院要按照原告的案由来适用法律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果原告确定的案由不当,导致判决结果不利于原告的,由原告自己承担不利的后果。

如果法院自己更改案由导致判决不理于原告的,原告可以上诉,不利于被告的,被告可以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查明后,应该发回重审。

如果原告认为法院确定案由不利于自己,开庭时可以向法院指出,并坚持按自己的案由主张权利。法官一般会考虑的。

回答2:

你好:
1:法院无权更改原告维权的诉讼请求。
2:你可以要求法院办案的当事人重新立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祝你成功!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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