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宅基地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以一户一宅为原则,达到分户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但是如果村里没有或者不够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地上建筑物,再申请宅基地的。
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批准宅基地后,不具备分户条件而以分户为由申请宅基地的。 如果达到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宅基地不是村里批的,怨不得村干部。现在各地基本都停止了批准,你干嘛非得让你们县搞特殊呢
可以向上级反应,或者协商处理,请村主任吃吃饭啊
1村里有地,2到村干部走动走动会好的。
看来我们同病相连,我住在农村,一间房子10个人住,户都分好了,就是以规划范围内的理由给拒绝了,什么规划好,都等了快十年了,现在房子又住不下了,看来真的要睡大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