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几次才能判离

2024-11-19 22: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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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是否判定准予离婚和起诉的次数无关。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与离婚,需要原告当事人在无新的离婚证据前提,六个月之后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回答2: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第一次就会判离婚,比如双方当庭就同意离婚,或者一方有严重的家暴行为。但如果第一次一方不愿意离婚,法官也认为矛盾没有大到必须要判他们离,那么第一次就不会判离。第二次起诉必须是第一次起诉后半年才行。

回答3:

没有起诉几次就离婚的说法。法院判离标准为感情破裂。法院是依据感情破裂的有关证据,来判决的。你最主要是准确有关证据,并且你还可以通过网络,去了解更多其它有关判离标准。
不然,你到法律援助贴吧,去问问离婚律师 啊。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