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编教师,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写明合同期离职需要赔偿4万块合理么?

2024-11-16 21: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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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协议条款需向企业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下只有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员工非法辞职造成的直接损失,才可以主张赔偿。你合同上写的离职需赔偿的条款是违法的,属无效条款。

回答2:

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而非全日制用工,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
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

回答3:

劳动法有明确规定,不得在合同中要求员工赔偿问题。这属于不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的。这是企业为了留人的手段。怕员工流失的办法。如果有争议或者要求你赔偿,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去起诉。很快就有结果了。企业那这个说事是站不住脚的。你大可放心。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回答4:

签定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得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才有法律效力。不能一方任意行事。

回答5:

约定违约金 是 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