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7年12月31日,以后社保不可以补缴?

2024-10-30 08:21:5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补缴。

《社保法实施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社保法实施条例》相关法条: 

第二十二条 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缴交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组成,统筹基金由大病统筹基金、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和调剂金组成。

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缴交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进入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不设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属于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本办法规定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法实施条例》

回答2:

以前的也不允许补缴,更不要说以后了。社会劳动保障法规定,就不允许补缴,凡是允许补缴的都是符合政策规定的,有一定条件限制的。

回答3:

原则上社保不可以补缴的,只能按期缴费。
但是不排除各省份对于特殊群体的特殊补缴政策。
所以建议你向当地社保机构阐明自身情况的前提下具体咨询当地政策。

回答4:

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