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男子50米自由泳和100米自由泳三级运动员的成绩标准是:
50米自由泳:
1、国际级运动健将:21“95(50米池)、20”95(25米池);
2、运动健将:23“28(50米池)、22”28(25米池);
3、一级运动员:24“50(50米池)、23”50(25米池);
4、二级运动员:27“50(50米池)、26”50(25米池);
5、三级运动员:34“50(50米池)、33”50(25米池)。
100米自由泳:
1、国际级运动健将:48“39(50米池)、46”89(25米池);
2、运动健将:51“50(50米池)、50”00(25米池);
3、一级运动员:55“50(50米池)、54”00(25米池);
4、二级运动员:1‘05“00(50米池)、1‘03”50(25米池);
5、三级运动员:1’22“00(50米池)、1’20”50(25米池)。
扩展资料:
游泳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国际级运动健将:
在奥运会、青年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青年锦标赛、世界杯、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运会、亚洲青年运动会、亚洲室内运动会、亚洲锦标赛、亚洲青年锦标赛、泛太平洋赛、环地中海赛、中澳对抗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运动健将:
1、在可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2、在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冠军赛、全国锦标赛、全国春季锦标赛、全国夏季锦标赛、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青少年U系列赛总决赛、全国学生运动会中达到成绩标准。
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
1、在可授予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2、在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全国青少年U系列赛、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或锦标赛或冠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三级运动员:
1、在可授予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2、在市(地、州、盟)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或锦标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调整部分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50米自由泳:34“50(50米池)、33”50(25米池)
100米自由泳:1’22“00(50米池)、1’20”50(25米池)
根据2010年3月1日起实施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男子50米自由泳和100米自由泳三级运动员的成绩标准是:
50米自由泳:
国际级运动健将——21“95(50米池)、20”95(25米池)
运动健将——23“28(50米池)、22”28(25米池)
一级运动员——24“50(50米池)、23”50(25米池)
二级运动员——27“50(50米池)、26”50(25米池)
三级运动员——34“50(50米池)、33”50(25米池)
100米自由泳:
国际级运动健将——48“39(50米池)、46”89(25米池)
运动健将——51“50(50米池)、50”00(25米池)
一级运动员——55“50(50米池)、54”00(25米池)
二级运动员——1‘05“00(50米池)、1‘03”50(25米池)
三级运动员——1’22“00(50米池)、1’20”50(25米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