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
如果要进行诉讼的话,老人是原告,以所有的子女为被告(去世的不算),原则上子女要平均承担老人的生活、医疗等费用,但是生活确有困难的子女可以适当减轻一些。
如果有人认为自己已经在前些年承担了大部门的赡养责任,以后就不想再承担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他仍然好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对于前些年比其他子女多承担的部门,可以要求其他子女返还。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宪法
民法通则
刑法中的遗弃罪的规定
婚姻法 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