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岩是某加工工厂的职工,他在完成原材料加工的过程中,因为与其他工友配合不当而受伤。刘岩的工厂没有主动为他申请工伤认定,他想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由此可知,刘岩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应该提交:1.填写了自己受伤基本情况的工伤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工资领取表,招工登记簿等;3.工伤职工所在的治疗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职工自己维护权利而不知如何做的,我国的法律具有引导作用,在其具体条文中会告知职工在维权时应该提供什么材料才能达到维权的目标。